2020年6月29日接到举报后,榆林市榆阳区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在榆阳区柳营东路某烟酒副食门市的货柜内,当场查获违法卷烟共计6个品种22.1条,案值13965元。经现场勘验,该批违法卷烟疑似假烟且案情复杂,随后,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将案件移交至公安榆阳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公安榆阳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根据移送的案件线索,对店主刘某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于2018年9月开始,通过微信联系购买假冒注册商标和伪劣卷烟在店内销售。
2020年6月30日,榆阳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部门成立“6·29”假烟网络案件调查组。调查组先后多次前往江西萍乡、甘肃陇南、四川成都、江苏南京、安徽怀远、湖北十堰等地调查取证,通过调取大量与犯罪嫌疑人关联的资金信息及视频资料,最终确定了刘某的上线为江西籍男子李某。7月13日,专案组在萍乡市将李某等人成功抓获。随后,专案组赶往四川、安徽、江苏等地,进一步核实了李某的犯罪事实。
目前,涉及陕西、江西、甘肃等多省的“6·29”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已成功告破,该案涉案金额220余万元。涉案人员李某、刘某等3人已被判刑,另一涉案人员巩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直诉,进入公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