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政法委员会(司法局)部门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深入贯彻省委和党工委决定、决策部署、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研究协调全区政法单位、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重大事项,统一全区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推进平安杨凌、法治杨凌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全区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三)贯彻省委和党工委关于政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协助党工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监督和支持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工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工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示范区法学会。
(八)落实省委和党工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省(区)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全区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建设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全区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了解掌握和分析全区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设置: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政法委员会与示范区司法局合署办公,无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