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长期以来,在杨凌高新小学、高新幼儿园上放学期间,校园周边路段交通违法行为较多,汽车随意掉头、逆行、双排停车、逆向停车、在斑马线停车,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人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人车混行等行为普遍存在,导致道路拥堵、交通秩序混乱,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周边居民反响强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给广大师生及周边各小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针对上述交通乱象,我大队从即日起对两所学校周边的安居路、神果路、常青路、科教街进行交通秩序持续整治,现将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整治工作重点
1、接送学生汽车在上述路段停放时,必须按照车辆行驶方向靠右单排停放,停放时不得影响道路通行。
2、接送学生汽车严禁在斑马线上停车。
3、接送学生汽车在接送学生期间,禁止在上述路段掉头。
4、接送学生汽车通过斑马线时,必须停车礼让行人。
5、接送学生摩托车必须证照齐全,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安全驾驶。
6、接送学生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不得逆行,闯红灯,停放时不得影响道路通行。
7、行人走斑马线通行,不得横穿车行道。
二、整治措施及依据
整治期间,将采取交通监控、现场抓拍和现场检查等手段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对逆向停车、在斑马线停车、双排停车等违法行为的,不再粘贴违停告知单,将依据本《公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规,直接拍照取证后录入系统,按违反禁令标志,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2、在道路实线处掉头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按违反禁令标志,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3、机动车在斑马线不停车不礼让行人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4、对违法车辆通过多种方式定期进行曝光,其中,车主为政府公职人员、国企工作人员、学校教职工的,在新闻媒体公布其姓名以及工作单位。
5、无证驾驶摩托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款5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处罚。
6、对随意横穿车行道、不走斑马线的学生,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接送学生的电动车,将拍照通报至学校。
7、作为负责学生安全主体责任的学校,持续加强对学生、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将本《公告》传达给每位家长,如敷衍应对的,将通报至教育主管部门。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身作则,为学生强化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好表率,为我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2020年12月24日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区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