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前往杨凌渭河生态公园开展“生态环境检察宣传周”活动,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结合案例向过往群众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等法律知识。现场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鼓励群众发现提供公益诉讼线索,提高公众对生态环保和公益诉讼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共同保护好生态环境,守护杨凌美好家园。活动现场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 余人次。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将以全国生态日活动为契机,做精公益诉讼检察,进一步学习深化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杨陵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