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24日,杨陵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杨凌高新第四小学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杨陵检察“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学生法律素养,让《民法典》走到学校师生身边,走进少年儿童心里,让未成年人在法律保护下健康、阳光地成长,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法治课上,检察官通过生动活泼的语言,以“学习民法典,做遵纪守法小学生”为主题,向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民法典、民法典的编纂历程、在民法上三种人的划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通过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案例,以同学们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民法典》如何保护小学生。并围绕《民法典》的亮点进行详细解读,在场的师生们听得聚精会神,积极互动交流,现场氛围活跃。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此次《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在同学们的心中播下了法律的种子,强化了师生们对《民法典》的认知和理解,提高了自我保护防范意识,为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阳光好少年打下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