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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交警发布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办法提示

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日前,陕西公安交警发布提示,2022版《办法》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作出调整。

2022版《办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从6分降为3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从3分降为1分。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记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记6分。

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2022版《办法》对部分交通违法记分作出调整,包括: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从2分增为3分;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从2分增为3分。

同时,2022版《办法》呈现了一些新变化,包括: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记12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记3分;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记1分;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记1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记1分。

(肖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