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见义勇为 / 正文

关于征集杨凌示范区见义勇为先进典型的公告

来源: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3-11-06 16:27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强大正能量。为进一步弘扬正气,鼓励和倡导见义勇为行为,落实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见义勇为先进典型线索,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或约定义务之外,在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内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二、申报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报。

1.勇于同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2.在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不顾个人安危,进行保护或设法援救,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的;

3.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时,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挺身而出,奋力排险,事迹突出的;

4.抓获或者协助有关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的;

5.其他应当依法依规确认为见义勇为的。

三、申报程序

见义勇为受益人、见证人、行为人及其近亲属,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镇(街道),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相关单位依据上述条件向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提供线索进行申报。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对征集的线索进行甄别、鉴定、审核后,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表彰奖励。

四、申报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长期有效。

联系电话:029-87035935,邮箱:190366089@qq.com

欢迎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踊跃提供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线索。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