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政法委,示范区公安局党委:
现将《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在全省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向汪勇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陕政法字〔2015〕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
一、区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都要制定本部门深入开展向汪勇同志学习活动的具体安排,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写心得体会,组织交流讨论,开展演讲等形式,创新学习载体,增强学习效果。
二、利用时讯、网站、微博、微信、标语等载体,宣传汪勇同志先进事迹,掀起学习高潮。
三、结合“学先进、找差距、践行三严三实、做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活动,认真学习汪勇同志先进事迹,对照查找自身差距,深入分析存在问题,以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为目标,制定整改措施,立足整改见实效,争做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政法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于7月底前报示范区政法委。
联系电话:87035975(传真)
附:《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在全省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向汪勇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