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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做好法律扶贫工作的通知

来源: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7-05-10 11:47

 

 

 

 

杨政法字〔2017〕11号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做好法律扶贫工作的通知

 

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区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党工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精神要求,充分发挥政法部门优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脱贫攻坚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就政法系统加强法律扶贫助推精准脱贫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对精准脱贫对象的普法宣传,使其成为“法律明白人”,防止因违法犯罪致贫。

在监服刑人员家属为精准脱贫对象的,由司法行政部门实行对家属重点帮扶与服刑人员帮教相结合,促进服刑人员教育转化,服刑期满帮助其就业。

三、司法部门要严惩对扶贫资金的侵占和挪用行为,确保扶贫资金用于扶贫项目和扶贫对象。

四、对精准脱贫对象实行免费律师服务,并免收诉讼费。

五、精准脱贫对象是吸毒、邪教人员的,由公安部门、 防邪办落实特殊帮教措施,使其脱毒、脱邪,助其脱贫。

六、精准脱贫对象家属成员有精神病人的,综治部门牵头落实各项救助措施。

七、农村、社区网格员每月重点对精准脱贫对象走访不少于两次,了解情况,及时通过网格系统反映存在困难和问题。

八、充分利用司法救助基金,加强对脱贫对象的救济、救助。

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求真务实开展法律扶贫工作。工作情况每月由各部门信息员及时上报示范区政法委。

联络员:刘宇阳             电话:87038523

                          邮箱:402276034@qq.com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5月8日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20175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