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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来源: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8-02-06 08:56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精神,实现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精准打击,形成扫黑除恶压倒性态势,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杨陵区委政法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检举揭发。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恶势力团伙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团伙。

具体举报范围如下:

    1、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2、插手、破坏征地拆迁、破坏农村发展、破坏小区业委会正常选举及履行职能,危害治安的黑恶势力;

    3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非正常信访、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煽动、组织人员围攻政府机关、医院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的黑恶势力

    4强占各类农贸市场、建材市场、交通运输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沙霸”等黑恶势力;

    5、采取“职业化”、“组织化”方式,蓄意滋事,插手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债务纠纷、邻里矛盾等,替人摆平事端、非法讨债“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6、开设赌场及放贷,操控娱乐场所,聚众赌博,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枪、抢、盗等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有组织利用互联网实施敲诈、诈骗的黑恶势力;

    7、以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掩护,通过高利放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借助“现金贷”、“校园贷”等方式,巧取豪夺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

    8、有组织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9. 为上述黑恶势力的上、下游违法犯罪(洗钱、贩毒、非法经营、偷税漏税、转移赃款)提供便利的相关行为;

    10.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收钱捞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法犯罪线索;

11.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要求

1、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委政法委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2、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

3、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承担证明责任,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构成刑事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4、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真实有效、证据确实充分,经查证属实的,政法委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委政法委举报、提供线索,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邮箱:

   2627658525@qq.com

   来信地址:

   杨陵康乐路20号区委政法委(邮编:712100)

   举报电话:

   029-87012237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6:00,节假日除外)   

    特此通知

 

    中共杨陵区委政法委           杨陵区人民法院  

 

     杨陵区人民检察院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  

 

                 

                                  杨陵区司法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