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办案人员通过“庭审+调查+调解”模式,圆满化解了这起租赁合同纠纷,该案的成功调解,为涉案两家公司减少了诉累,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案情简介: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2021年10月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的2000多平方米库房用于生产经营,并约定了装修期、租金标准、租金支付期限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认为乙公司逾期付款并存在其他违约情形,乙公司则认为甲公司无故阻碍其正常生产经营,双方因此发生矛盾。后乙公司搬离案涉仓库,但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对库房地面造成严重污染,双方矛盾加剧,甲公司提起诉讼,请求乙公司支付租赁费、修复费用等。后乙公司提出反诉,要求甲公司退还押金等。庭审中,双方各不相让,对抗激烈。庭审结束后,办案人员考虑到双方对于现场状况均有争议,故决定以现场调查的方式进一步了解案情,尽量化解双方的争议,遂组织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现场查看。到达现场后,办案人员对现场状况进行了记录,双方进行了确认。为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让双方企业早日正常经营,办案人员之后又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努力寻找双方矛盾化解的平衡点。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6000元。之后,在乙公司支付完案款后,办案人员再次前往案涉库房进行回访,确保涉案企业尽快投入生产经营。
在司法实践中,法律条文不是冰冷武器,审判工作也不是拘泥于法律的机械适用,承办法官将司法公正铭于心、践于行、运于理、合于情,在案件处理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灵活采用“庭审+调查+调解”结合方式,从理、法、情多角度出发,通过耐心细致地劝导,以缓和的方式消除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尽最大努力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定纷止争中,让人们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