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十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其中,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诉陕西省西咸新区某管理委员会不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据了解,该案是一件因行政机关未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而引发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战国时期的望夷宫遗址位于西咸新区,因遗址保护范围内一处东西走向的沟道内填埋大量建筑垃圾,对周边生态环境及文物保护造成损害,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讼过程中,该管理委员会邀请环保及文物保护专家对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完成涉案地块的土壤分析调查,制定了《望夷宫遗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该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清、运、填、覆、绿”的程序,进行清理整治,使遗址保护范围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认为其诉讼请求已得到实现,遂撤回起诉。
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在于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本案中,为妥善保护遗址文物、整治环境,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推动行政机关积极作为,通过现场勘查、征询专家意见、确定方案、多方联动、集中整治、现场验收等程序,实现了有效治理环境、消除文物潜在危险、保护遗址本体的诉讼目的,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多元共治的积极作用,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记者 陶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