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联动司法救助机制帮胡某申请了6万元的省级司法救助金,近期将直接支付给本人。”2月1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吴鹏说。
胡某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法院判决汉中某公司赔偿胡某各项损失51万余元。判决落地后,因该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赔偿迟迟未到位。身体多处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妻子无固定收入、两个女儿均不满10岁……高昂的治疗费用让胡某本来困窘的家庭不堪重负,其父母为给胡某看病欠下银行贷款近10万元。无奈下,胡某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收到申请后,法院及时启动联动司法救助机制,陕西高院和汉中中院决定在勉县法院依法给予胡某司法救助的基础上,分别再救助6万元和3万元,以缓解胡某家庭困难,帮助其重燃生活希望。
当赔则赔,应救尽救。近年来,陕西高院持续强化民生服务意识,不断健全完善三级法院联动司法救助体制机制,加大刑事被害人、交通肇事致伤致残以及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精准救助,通过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民生救济和矛盾化解作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陕西高院曾先后3次在最高法院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介绍,3起司法救助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
“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工作要向二元重心转变,将平冤理直、纠错济困作为工作核心追求,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陕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智表示。
陕西高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制定出台《联动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细则》等文件,以上下级法院联合救助模式,统筹救助资金使用,有效缓解中、基层法院救助资金不足问题;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金管理及经费保障的通知》,协调落实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出台系列规范性文件促进司法救助资金使用分类量化管理,实现同类型案件救助标准明确统一,确保司法救助工作规范、高效、精准。各级法院加强与立案、执行等业务部门的衔接配合,实现司法救助案件“立、审、执”程序无缝对接,并加快推进司法救助智能化、信息化机制建设,开发运行陕西法院司法救助案件网上办理系统,有效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效率。
据统计,2021年,全省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85件,同比上升81.14%,向2192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699.54万元。其中,通过联动司法救助机制,向84起案件159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06.5万元,用真金白银传递法治温情,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记者 陶玉琼 通讯员 刘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