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三级法院联动司法救助机制,已经帮胡某申请到6万元的省级司法救助金,近期这笔资金将直接支付给本人。”2月1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吴鹏介绍说。2021年,全省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85件,同比上升81.14%,向2192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699.54万元。其中,通过三级法院联动司法救助机制,向84起案件159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06.5万元,切实让生活困难、遭受严重损失的群众获得司法的关怀与温暖。
胡某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法院判决汉中某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51万余元。除保险公司垫付1万元交强险费用外,该公司并无可供执行财产。胡某身体多处伤残,丧失劳动能力,且花费巨大。父母为他治病,已向银行贷款近10万元,其妻子无固定收入,家中还有两个幼女,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省高院在收到胡某司法救助申请后,考虑到胡某家庭陷于困境,依法及时启动三级法院联动救助机制,在勉县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基础上,决定再由省高院、汉中中院共同向胡某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以缓解其家庭困难,帮助重燃生活希望。
近年来,省高院不断强化民生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民生救济和矛盾化解作用,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创新工作机制、规范资金使用、突出民生保障等形式,不断健全完善三级法院司法救助体制机制,工作成效突出,先后3次在最高法院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3起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全省各级法院将司法救助案件全部纳入司法办理程序,加强与立案、刑事、执行、信访等业务部门衔接及配合,形成司法救助案件“立、审、执”程序无缝对接;主动加强与政法委、财政部门沟通联系,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金管理及经费保障的通知》,协调落实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创新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机制,先后制定出台《联动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细则》等规定,采取上下级法院联合救助方式,统筹救助资金使用,有效缓解中、基层法院救助资金不足问题;加快推进智能化、信息化司法救助机制建设,开发运行陕西法院司法救助案件网上办理系统,实行网上提交救助申请、网上审签备案、网上资金统计管理工作模式,有效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效率;合理规范救助资金使用,出台规范性文件推进司法救助资金使用分类量化管理,实现同等类型救助案件救助标准的统一性,切实提升了司法救助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精准化水平。
(记者刘鸯通讯员刘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