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给我送来司法救助金,这真是雪中送炭啊!”1月26日,司法救助申请人张某某从渭南市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手中接过司法救助金后,激动地说。
2021年底,张某某来到渭南市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检察干警在认真倾听张某某申诉后,发现张某某的诉求不属于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受理范围,遂耐心向其释法说理。在沟通过程中,干警得知张某某是低保户,生活十分困难,遂主动告知其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并耐心向其解读了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告知申请所需材料。
2022年1月初,张某某向潼关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接到司法救助申请书的当天,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便迅速受理,及时审查,第一时间向法院相关办案人员了解情况,并走访了张某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对张某某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核实。干警了解到,张某某的儿子身患残疾,妻子患有骨关节病变,一家人的生活十分困难。鉴于张某某的实际情况,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开通了绿色通道,在严格审查的前提下快速办理了张某某司法救助案,第一时间为张某某争取到司法救助金。考虑到张某某年迈体弱,干警专门赶在农历新年前将司法救助金送到了张某某手中。
在办理完司法救助案后,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干警从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出发,多次向张某某释法说理,帮助其解开心结,也让张某某申诉案得到了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记者张建锋通讯员梁春强张妩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