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安市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引导广大干警掌握各项规定、办法和细则,做到标准明、底数清。全市两级检察院在全省范围率先实行财物市级统一管理,助推全市检察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务保障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实际,提前了解业务部门经费需求,统筹预算编报和预算申请、审核与执行,确保预算管理科学合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动态监控,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和均衡性,被市财政局表彰为“部门决算先进单位”“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全市两级检察院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始终把“党组放心、干警满意、保障有力、安全有序”作为工作目标和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注重向管理要效益,确保执法办案、装备建设等重点工作有序推进。2020年11月6日,西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现场会,全市80多家单位180余名与会代表听取了该院的先进经验。
全市两级检察院坚持“做精、做准、做细、做严”工作标准,通过修订相关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实现了管理方式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2018年以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完善财务管理规定等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认真落实市级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内容,基本形成检察机关分类管理的经费分配体系,各项保障更加高效有力。
2018年以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借助财物统管改革东风,在经费和装备保障工作中突出重点、攻克难点,不断加强对司法办案、检察改革和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等检察重点工作的经费和装备保障。财物统管改革实施后,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实现质的飞跃,智慧检务系统化建设初步完成,先后建成了12309检察服务平台、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刑事执行检察网络监控系统、沉浸式全仿真视讯中心、智能化规范化一体化检察公开听证室,完成了检务信息中心升级改造工程、UPS机房设备升级改造工程。一系列装备设施的更新,为执法办案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和智力支撑,使检察机关办案更加透明规范,有效提升了西安检察司法公信力。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被国务院、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获得了“全国节约型机关”“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持续稳健的检务保障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杨扬夏子戴满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