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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国、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
单位拟推荐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6—2020年全国、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过严格审核、综合评定,现将杨凌示范区全国、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推荐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2日至9月27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示范区党工委普法办反映。

来信地址:杨凌示范区新桥路1号政务大厦311室

邮 编:712100

联系电话:029—87035975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全国、全省“七五”普法工作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

先进单位拟推荐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拟推荐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杨凌示范区税务局

二、拟推荐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张棉(女)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三、拟推荐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杨陵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拟推荐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高婷(女)杨凌示范区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吴云青杨陵区人民法院院长

五、拟推荐全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杨陵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