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是促进教育整顿成果转化、践行为民服务的重要活动载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杨芳乾同志深入调研后,要求全区政法单位务必“多想一点、多做一点、作风多转变一点”,切实增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效。全区政法单位按照“三个一点”要求,进一步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不断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示范区公安局——“海绵停车位”缓解停车难。3月31日,示范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召开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座谈会,在听取了各界代表建议后,作出承诺:一是在夜间停车需求突出的五胡路(全段两侧)、康乐路(小偃路至农科路两侧)、公园路(全段两侧),每日21时至次日7时,试点投用“海绵停车位”。二是在公安局东侧道路禁停区域外,允许车辆在道路两侧单排规范停放。市民下班回家且交通流量较小时,允许车辆顺向、靠边规范停放,形成“白天释放车辆、夜间吸收车辆”的效果。三是4月1日起,公户车辆处理违章,在能够清晰识辨驾驶人的情况下,不需要提供单位介绍信、委托书。
杨陵区委政法委——组队入企排忧解困。3月29日,杨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毅伟同志带领公检法司及区级职能部门深入居然之家进行走访调研,详细询问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同时对企业持续经营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等逐一进行了分析研判,明确防范化解措施和要求,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企业依法有序开展各项经营活动,促进了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维护了良好的法治化经营环境。
杨陵区人民法院——立案便民“三举措”。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杨陵区法院出台立案便民“三举措”:一是一张“便民卡”联通各部门。为了方便当事人咨询以及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立案庭特意制作便民联系卡,在联系卡的背面印制各部门职能和联系方式,方便群众直通办案单位。二是“一次性”受理,当场立案。符合当场立案条件的,当事人提交完材料后直接收取诉讼费,予以正式立案,不让当事人再跑第二次。三是“一次性”推送,掌握各类立案文书。立案庭结合《民法典》等新法规认真修改民事起诉状、申请支付令、申请财产保全、行政起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等诉讼文书模板,并同步推送给立案咨询的群众。
杨陵区人民检察院——服务送企、问计于企。3月30日,杨陵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陕西杨凌农科集团有限公司,听取企业需求,征求意见建议。走访中,检察院干警为企业负责人简要介绍了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情况以及杨陵检察院在服务全区大局和保障企业发展方面的相关职能及工作开展情况,并深入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企业的司法需求以及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
杨陵区司法局——古庙会上法治宣传受欢迎。3月31日,杨陵区普法办、杨陵街道司法所利用姚安古庙会开展了一场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咨询台、悬挂条幅以及发放普法小礼品等方式,为群众普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活动中,共发放宣传书籍、宣传袋、宣传围裙等共计8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0余次,吸引了众多群众了解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打下坚固基础。
下一步,全区政法单位将始终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进一步加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重点围绕群众突出诉求,不断完善服务机构,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