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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核心在选人用人,关键在权责下放,重点在三治融合。

解决好“人”的问题,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和基础。要把握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协调能力强、品行良好的优秀人才任用起来;要加强后备力量培养,注重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工作中发现优秀人才;要扎实落实保障政策,关心关爱村干部待遇,激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让真正有能力、有实绩的优秀村干部能够有晋升的机会,提高优秀村干部的荣誉感、获得感。

解决好“怎么放权”的问题。要适度简政放权,当前,在基层治理中,存在上下权责不对称、属地权小责大等问题,应该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要科学规范属地管理,严格基层工作职责事项,探索“整合资源,下放权限”新模式,改变以往县级部门大包大揽的做法,将符合的项目下放到乡镇或村级;要盘活人才资源,当前,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大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但招不进、留不住、用不上的人才难题已成为制约基层发展的瓶颈和短板,应该根据发展需要、工作需要和项目需要,促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要为专业技术带头人和创新人才提供所需的科研条件,提供保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人才安心工作,全心全意服务基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既要用好老办法,也要掌握新办法,要在三治融合方面下功夫。

要坚持自治为本。紧盯问题导向,聚焦百姓关注的村务公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调解、村庄环境整治等方面,建立“需求库”与“供给库”,提升村民的支持率和参与度。

要坚持法治为要。整合县区法治资源,推进法律工作者下村组(社区),实现全覆盖,通过驻点服务、入户服务、按需服务、以案释法、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方式,感受法治正义,领悟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形成百姓崇法遵法行动自觉;同时,要盯紧村务、党务、财务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探索农村“小微权力”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运行的有效路径,压缩村干部权力任性空间,严肃查处乡匪村霸。

要坚持德治为基。广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普及,用好红黑榜,开展村里人评村里事,通过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凡人善举,宣扬见义勇为、创业致富、诚实守信、文明示范、孝老敬亲的先进典型,好的行为上红榜,差的行为上黑榜,引导黑榜村民向红榜转变,教育群众从小事做起,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要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重在基层。因此,要通过坚定不移深化改革,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有效激发基层治理体系的活力、创造力,持续提升基层抓好落实、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