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进一步推动2018年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8月27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亚强带领局纪检监察部门对局属部分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采取查看台账、翻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刑警、治安、特警、杨陵派出所、李台派出所和杨村派出所等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学习党纪法规、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宣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马亚强指出,各单位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抓落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队伍管理取得了新成效。他要求,各单位要针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抓紧整改,完善相关台账资料。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牢记宗旨和使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当好“一把手”,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为大家树立榜样。二是要加强队伍部管理。各单位负责人在内部管理上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同时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民警遵规守纪意识,为各项工作提供纪律保障,提升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三是要勇于担当。各单位“一把手”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工作中切实负起领导责任,面对困难和问题,不畏惧、不退却、不回避,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积极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薛元春 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