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初,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将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移交我局。杨陵派出所接到后,当即立案侦查。
8月中旬,办案民警得到线索:犯罪嫌疑人刘某出现在西安、咸阳的工地上。办案民警先后数次赴西安、咸阳抓捕,但犯罪嫌疑人刘某承包数个工地的工程,其在每个工地都是停停就走,绝不久留,使得民警抓捕工作次次扑空。与此同时,被刘某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简单地认为公安机关即已立案侦查,就是给他们要钱的,要不来钱就是不作为,就是不维护农民工权益,多次到所里讨要工资。所领导给农民工讲解法律法规,通报案件侦办情况,安抚农民工情绪。
10月22日上午,杨陵派出所获知犯罪嫌疑人刘某正在咸阳某工地。杨陵派出所立即安排民警前往抓捕。经过周密部署,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