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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多项措施规范涉案款物管理

杨陵区检察院以涉案财物管理为切入点,重点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推进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该院组织反贪、反渎、案管、办公室等部门人员共同参与,依托检察机关统一软件应用系统,对该院2015年以来有涉案财物的案件进行专项检察,重点对执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是否齐全,涉案财物是否统一入库,涉案款是否上缴指定合法账户,涉案财物流转是否规范及时等情况进行了自查。

该院还将涉案财物登记纸质台账与统一软件应用系统登记情况,进行详细排查比对,检查涉案财物是否按照入库、出库、调用、归档等办案程序,及法定时限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了涉案财物不脱管、不漏管。

该院已制定“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明确所有案件扣押移送款物由案管中心专人专员负责,指定专用财务账户上缴扣押款,并于每月底对扣押移送物品进行核查,确保账物相符。严格执行对涉案财物入库和出库、调用和归还等程序节点,确保了涉案财物规范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