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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普法宣传教育 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7-05-09 14:47

  杨普法办发〔20171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普法宣传教育

工作要点》的通知

 

杨陵区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双管单位:

现将2017年全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普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17428


2017年全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7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切实服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突出重点宣传内容

1.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准确把握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指导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 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紧紧围绕国家宪法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3·15”、“6·26”、“11·9”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培育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教育引导全体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3.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让每一名党员干部自觉运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范言行,履行工作职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 深入开展与“法治杨凌”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四个杨凌”建设、杨凌自贸片区建设、“智慧杨凌”建设等方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禁毒、建设环境整治、反邪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加强关键少数和重点对象普法

5.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把法治教育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的必修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各级各部门法治化建设水平和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6.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在全区大中小学开展秋季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和“法律进学校宣传月”活动。加强两所大学和中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加大“八个一”活动的开展和学习教育力度,增强中职学生、大学生法治观念和参加社会法治实践能力。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注重对留守儿童、辍学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7. 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加强普法讲座走进机关、乡村、企业、学习、单位,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8. 推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普法原则。推动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组织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国资部门、农业部门、旅游部门、工青妇等组织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公

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旅游从业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9.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加强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橱窗、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一镇(办)一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地创建各类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  

10. 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配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创新开展“送法下乡”和“法律六进”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下乡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突出以法治文化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与地方文化、群众生活和法治实践三个结合,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和法治文化品牌。

五、深入开展基层行业的法治创建活动

11. 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2017年法治镇办创建达到30%,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达到40%。全年新建1条法制文化街,一支法治宣传骨干队伍,1个法治文化广场,举办普法宣传活动30次,新媒体宣传12场次。对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和创建效果进行动态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2. 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特色鲜明的依法治理活动,推动法治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六、创新形式载体,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13. 加强传统媒体普法宣传。加大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普法宣传力度,建立《杨凌时讯》普法专栏、杨凌电视台法治热线、法律知识面对面等栏目,广泛持久地开展公益法治宣传,强化面向大众的法治舆论宣传工作。

14. 探索创新媒体普法宣传。强化“互联网+”思维,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大政府各门户网站法治宣传力度,通过杨凌普法微信订阅号,杨凌普法微博等各类新兴媒体,积极开展法律知识问答、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作品征集等活动,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快捷的学法用法渠道。强化公众服务窗口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积极推广窗口单位法治宣传全覆盖活动。  

15. 拓展户外载体动态普法宣传。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办事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利用出租车LED显示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服务窗口触摸屏、手机屏等循环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利用楼宇广告、户外电子显示屏,公交车身、建筑围栏等媒介,在主要街区、单位、车站等公共场所开展法治公益宣传,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创立法治杨凌宣传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