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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院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化解审判执行工作中群众“难点”“堵点”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第一批、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有机衔接起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化解审判执行工作中群众的“难点”“堵点”。

近日,不少前往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事的当事人发现,在大厅导诉台摆放着宣传标示牌,上面写着“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字样。

设立“办不成事”窗口,是陕西法院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处理和解决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水平以及创新服务理念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陕西省高院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诉服中心设置登记立案、诉调对接、案卷查询等16个功能单元,实现从调解、立案、审判、送达等诉讼活动全流程在线办理,为群众提供全流程、全业务、全时空网上诉讼服务,努力让群众办理诉讼事务只来一次、一次办好。

同时,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动态管理的调解网络和调解资源,推介“分调裁审”多元解纷机制的成熟做法。该做法吸纳医疗、教育、交通等行业的调解组织及专业调解团队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将法院司法确认与诉前委托调解、特邀调解、行业组织专业化调解、人民调解等有机衔接,拓展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调解、确认渠道,昔日当事人对簿公堂的局面被打破,群众矛盾在“家门口”就得到解决。

通过“开门搞整顿”向群众纳谏问策,邀请12名各界代表走进法院开展座谈,收集到23项意见建议并建立清单,实行统一销号管理,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见效。同时,将推广诉讼费电子交纳、解决胜诉当事人诉讼费退费难、退费慢问题,作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主导开发了诉讼费电子票据系统,并同步在中级、基层法院试点运行,实现诉讼费收取、结算、退缴、开票工作全程电子化,让诉讼群众足不出户便可缴费并获取诉讼费电子票据。出台《诉讼费退费办法》,进一步规范诉讼费退付办理流程,率先开展诉讼费退费集中清理专项活动。截至10月底,共清理案件4167件、涉及金额12544.34万元。

2019年12月1日,陕西省高院率先在全省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陕西省高院将试点案件类型从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扩大到所有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案件,让司法改革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陕西省高院在全省部署开展“为农民工办实事暖薪行动”,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重点督办。部署开展“三秦飓风·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专项行动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截至10月底,陕西全省法院审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3024件,结案率87.42%;执结民生案件1.73万余件、18.94亿元。

积极探索“司法审判、联动共治、教育预防”少年法庭工作新模式,制定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二十条具体举措,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法治教育。

今年秋季开学季,陕西省高院联合团省委开展“法治第一课”教育活动,省高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法官通过线上课堂的形式,为全省百余万名中学生上了“法治第一课”。全省各级法院也纷纷走进校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切合未成年人认知特点的宣传教育1021场次,受到学校、师生和家长好评,有效促进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平安校园建设。

“下一步,陕西省高院将更加精准对接群众新期待新要求,让诉讼更便民亲民、司法更安民惠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美好生活需要。”陕西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说。

(记者 郑剑峰 孙立昊洋 通讯员 张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