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街头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照片)
5月13日,西安市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西安智慧法援信息化平台”,承办了西安市首件“全市通办”法律援助案件。这是自5月6日起,西安市实施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举措以来,办理的首起案件。
法律援助申请人佘某因工资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希望通过法律援助维权。佘某的单位住所地在莲湖区,在以往,佘某需要向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实施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举措后,佘某可就近选择市区(县)两级14家法律援助机构的任何一家提交申请。于是,佘某便就近向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了申请。
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受申请后,通过“西安智慧法援信息化平台”,将申请材料转至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收到线上数据后,指派承办人员,直接与申请人联系进行办理,大大节约了申请人维权的时间成本。佘某接到援助律师电话后,由衷地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现在实行全市通办,真正是让老百姓办事只跑一次。”
西安市实行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是全省法律援助事业快速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以及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省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发展壮大,为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为确保能为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省、市、县117个三级法律援助机构已经全部建立。全省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村组联络点21600多个,形成了以省、市、县、乡、村“五位一体”的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以村组、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为补充,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体系。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努力打造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开通了全省“12348”专线电话,开设了陕西法律服务网、法律援助微信、微博等,形成了24小时线上线下“不打烊”法律援助服务机制。
“感谢你们为我提供法律援助,一面小小的锦旗表达我对你们的感谢之情。”4月9日,马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西安市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
马某某在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班,从事木工工作。2020年7月15日,他在吊装铝膜时左手食指受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治疗期间,马某某自己垫付了医疗费用。公司未给马某某缴纳社保,但购买了某保险公司工伤商业保险。马某某提供医疗票据要求公司报销,但一直没有报销下来。
正当马某某感到无助之时,他看到了司法行政机关关于法律援助的宣传,便于当年12月22日到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时指派律师代理该案,最终维护了马某某的合法权益。
为了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法律援助,省司法厅把每年的9月1日确定为全省法律援助宣传日,连续多年开展了法律援助“三秦行”“法律援助进社区、维权服务零距离”“法律援助助推精准扶贫”等主题宣传活动,进村组、进社区、进工地、进学校、进机关、进军营,面对面、零距离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通过聘任公益宣传形象大使,制作电视公益广告,拍摄法律援助精彩故事,在广播、报纸、期刊开设专栏和专题,开通法律援助网站、微博、微信等扩大宣传;采取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政府专场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开展普及性宣传,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专栏、网络有推送;编印《陕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向全省广大群众免费发放,让更多的老百姓通过手册详细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知悉维权基本程序和方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三年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解答法律咨询65.6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3万余件,受援人总数达15.6万余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2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