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驻宝鸡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在宝鸡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举行,这是陕西省首家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设立的检察官办公室。
在宝鸡市检察院和宝鸡市公安局的支持下,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和强制隔离戒毒所全力配合,通过前期调研、共同协商,双方于4月中旬正式会签了建立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为成立检察官办公室奠定了基础。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成立后,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两名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定期到戒毒所开展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强戒人员入所出所、变更强戒措施、强戒人员惩戒管理、权利保障、教育矫治、财产保障等方面进行常态化检察监督,就地解决戒毒人员相关诉求,维护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