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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会说话”的案卷中找答案

“作为法官,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做到法理与情理相容,公正与善良并存。”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刘海亮如是说。

办案中,刘海亮从“不会说话”的案卷中找答案,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执行策略。

在他办理的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中,买受人赢了官司,但拿不到钱。经过对案卷研判,刘海亮认为被执行人应该有履行能力,只是通过传统查询方式未发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法庭发出了全省法院首份悬赏执行公告,被执行人迫于强大执行压力,第二天就到莲湖区法院履行了法律义务。后来,该案入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刘海亮在办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虽然案件标的仅有5000元,但被执行人李某态度非常强硬,坚称房东影响了他的生意,并声称就是被判刑也不会给这个钱,现场气氛一度剑拔弩张。为了化解李某与房东之间的矛盾,刘海亮和李某聊起了家庭,告诉他如果不履行判决可能影响孩子的教育和成长,李某随即履行了还款义务。

在一起执行案件中,刘海亮和同事们通过走访调查,确定了被占用的房屋,但他们在门口守候多时,也没有见到有人出入,周边邻居表示很少见到房里有人。刘海亮仔细观察,发现门口有个垃圾桶,翻看里面有个快递外包装,上面写有收件人的电话号码。刘海亮按照这个号码打过去,对方就是房屋的占有人,听了法官释法说理,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

还有一次,刘海亮他们执行一起腾房案件,被执行人寇某拒不腾交房屋,也不交租金,还谩骂申请执行人。腾房公告到期后,法院对寇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可是,拘留期满后,寇某仍不履行义务。于是,法院以寇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在刑事羁押期间,寇某家属最终腾交了房屋。

权益实现不了,裁判文书只能是一纸空文。对此,刘海亮说:“每个执行案件都是具体的,可能同时会面临多个法律关系,面临不同的案外人、利害关系人和协助义务人,要让权益人的合理诉求得到保障,这就需要我们不断更新知识储备,跳出案件看问题,不能只停留在文件当中,而是要体现在具体的司法实践当中。”

“刘法官,我们今天收到了案款,谢谢你!”4月初,一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刘海亮发来微信。群众满意让刘海亮感到欣慰,也是他不懈努力的动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