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8名当事人向杨陵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赠送一面印有“尽心尽力,为民解忧”的锦旗,对调解员尽心尽责化解矛盾纠纷,高效办理诉前调解案件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2023年,原告张某等8人与被告巨某经口头协商,一同去往由被告巨某负责的位于杨陵区某工厂从事水电工程安装工作。2023年9月,8名原告在完工当天与被告巨某进行了工资核算,2024年3月,被告巨某向8名原告出具了工资结算单据,载明其欠付劳务费用共计10万余元。但时至今日仍未付款,加之临近孩子开学,8名原告急于拿到案款用于支付家中孩子上学教育等开支费用,遂诉至我院。
调解结果:受理案件以后,立案庭人员在初步查明双方当事人对所欠款项金额无较大争议、且具有调解基础时,便转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初期,被告巨某一直口头答应会按时来法院参与调解,但几经周折,每每到了约定期限,被告巨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来,同时辩称虽然结算单是以被告名义出具,但案涉项目并非自己一人承包,而是由其所在公司承建,自己只是负责该项目的主要人员,因此被告巨某认为自己无支付欠款的义务。
“每一笔工资都是劳动者合法所得,更是整个家庭的生活保障。”调解员在调解室对巨某说道。最终在调解员的释法明理下,被告巨某与其所在公司协商,将涉案款项支付至杨陵区人民法院诉讼案款账户中,由法院统一发放给张某等8名原告。最终该起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为8名当事人高效追回薪酬10万余元,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当事人燃眉之急。
日常生活中遇到欠薪、欠款等纠纷时,应当第一时间寻求法院、调解委员会或其他非讼方式解决纠纷,保管好原始证据,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同时诉前调解的广泛使用可以使矛盾高效实质化解,诉源执源两手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杨陵区人民法院会继续走好诉源治理的践行之路,不断探索新的调解模式与形式,让非讼解纷走在最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