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杨凌示范区司法行政系统自下而上评选推荐,示范区司法局研究决定,拟推荐李台司法所所长崔晗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崔晗,男,1982年10月出生,2001年10月参加工作,2007年1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陕西省杨陵区司法局李台街道司法所所长。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邮箱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5月8日,共5天。
监督电话:029-87035935
邮 箱:513428257@qq.com
杨凌示范区司法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