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杨陵区人民法院利用周末开庭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郝某与高某民系夫妻关系,二人于1985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高某茹。2015年,双方在杨陵区西农专家公寓购买房产一套。2020年2月2日,高某民因病去世,去世时未立遗嘱,此时,其第一顺位继承人为其妻郝某、其女高某茹、其父高某全。2022年8月18日,高某全去世,其亦未立遗嘱,此时,高某全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其女高某飞、其子高某民及高某宇。随后,高某宇去世,去世时未立遗嘱,其生前有子高某翔。后各方当事人因遗产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该案原定于工作日开庭,后因高某茹远在国外,航班冲突,归国后时间有限,为方便代理人参加诉讼,同时提高办案效率,经办案法官与双方代理人沟通,最终确定于周六上午开庭审理。开庭当日,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有序参加庭审,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充分表达诉辩主张,庭审顺利结束,庭后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牺牲周末休息当面表示谢意。
杨陵区人民法院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付诸实践,牢牢树立“如我在诉”的意识,通过开设“周末法庭”,着力解决群众因自身原因无法参与工作日诉讼的问题,便利了群众,节约了诉讼成本,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法律有温度,让司法有温情,让人民群众有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