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2024年3月初,原告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被告张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李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事故认定,被告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李某支付医疗费、修车费等共计6930元,被告张某“避”而不见无法达成调解,原告李某遂诉至法院。
4月1日该案受理后,办案法官能动司法,深入基层了解被告张某“避”后的原因;情法融合向原告李某释明原因,用心用情对被告张某进行心理疏导。心结打开了、钱拿到了,一起僵持不下的纠纷用时不到1个月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该案由杨陵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承办,该团队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不断探索法理与情理的深度融合,用每一桩“小案”来回馈人民群众对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朴素价值追求。
速裁团队在受理该案后,及时电话联系被告张某,并多次前往被告张某住所地进行送达,但均以失败告终。为深入了解被告张某“避”而不见的原因,办案团队又主动前往被告张某所在村委会了解情况,后得知张某系村内低保户,离异独居,生活困难,且在该事故发生后因内心胆怯、恐惧而不敢上班,有抑郁症状,住院治疗三天后一直躲在家中。办案人员遂将此情况反馈给原告李某,并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对该案“释法明理”,李某深感同情,并愿意接受被告张某的适当赔偿。经办案法官多方沟通协调,被告张某的姐姐代其向原告支付了2000元赔偿款,该案据此了结。案件虽了,但心结未解,速裁团队再次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对被告张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帮其打开心结、走出阴影、重归生活,用“司法关怀”打通了人民司法的“最后一公里”路程。
一纸冰冷的判决可以体现法律的威严,但无法彰显司法的关怀;一桩小小的案件没有过多的财产利益,但能够彰显法官干警的为民情怀。“小案不小办”能够唤醒人民群众内心的朴素价值观,让整个社会多一些“包容”、少一份“抱怨”。下一步,杨陵区人民法院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向社会传递司法“正能量”,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