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5日,杨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网恋”借款而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张某55岁,妻子过世,儿女均已成家,自己孤身一人。2021年7月,原告张某通过某网络平台认识了被告李某,通过网上互动聊天,逐渐感情加深,建立“网恋”关系。2021年8月,被告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张某借款2万元,并书写借条通过微信拍照发送给原告张某。但李某收到款项后,对于张某的微信、电话均不回应,并将所有联系方式“拉黑”。无奈之下张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查阅卷宗、开庭审理查明事实,认定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李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故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向原告张某承担还款责任。
法官寄语: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各种交友互动平台有效增进了人与人的联系沟通,已然成为人们社交的重要途径,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恋爱交友等活动也已成为人们情感追求交流的重要方式,但在使用过程中,应清醒的认识到网络虚拟空间存在的“诚信危机”和“视觉欺骗”,在没有充分了解对方现实状况的情况下,应谨慎进行经济往来,避免因片面认知或情感冲动进行的不理性财产处理引发现实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