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法院妥善处理两起劳动争议纠纷,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并当庭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2022年11月至12月,二原告在被告公司上班,当时双方口头约定了工资标准费,但被告公司一直未向二原告支付,二原告多次索要均无果,无奈提起法律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资。
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认真查阅卷宗材料,并与被告公司联系核实案情。被告公司对二原告在其公司上班的时间及下欠工资数额均有异议。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就拖欠工资数额亦未形成书面证据,故双方争议较大,情绪激动互相指责。鉴于此,办案人员分别对当事人耐心释法析理,细心沟通化解矛盾心结。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公司当场支付了二原告的劳务费,二原告均申请撤回起诉,该案得以顺利化解。
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对于维护提供劳动者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证社会经济繁荣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杨陵区人民法院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中,坚持调解优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