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杨陵区人民法院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一面写着“公正执法扬正气恪尽职守解企忧”的锦旗。
原告某科技公司系农副食品加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肉猪育种、养殖技术、饲料供应、销售等。2022年11月,原告公司与生猪养殖户李某签订了委托养殖合同,委托李某代养生猪直至出栏销售。生猪出栏销售之际,双方就代养费产生了较大分歧,李某拒绝交付生猪,该公司遂将其起诉至杨陵区法院。因担心生猪被私下转移变卖,该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请求法院对养殖场内的4000余头生猪依法进行查封。
收到保全申请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分歧较大,且生猪已经超过出栏时间一月有余,饲养风险持续加大,若不及时处理,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在原告提供足额担保的前提下,承办法官立即依法制作保全文书,抽调院内干警制定工作预案。
当日,承办法官一行16人来到养殖场,李某等人对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存有疑虑,一度阻拦保全工作。承办法官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告知李某不及时处理可能带来的风险。最终,李某打消了顾虑,配合法院的保全工作。该案以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