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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法院:善意文明执行获双赢!

来源:杨陵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04-04 17:33

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段某与被执行人杨陵某企业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向法院申请查封被执行人企业名下的财产设备,强制拍卖实现其债权。

执行立案后,又申请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将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表示因企业暂时经营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案款。其本人因业务需要也经常出差,如将企业及其本人采取限制措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同时向法院提出愿以其个人名下的财产作为担保,在企业经营回款后首先保证申请执行人债权,如不能按时履行,愿以担保财产折价拍卖优先支付段某。

后查明,该企业一直信誉良好,且发展前景可观,如强制拍卖该企业的财产,会导致企业不可逆的损失。法官综合评定后,考虑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可暂缓采取强制措施。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多次与段某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企业分期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