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踔厉奋发 笃行不怠——2022年行政检察足迹

来源:杨陵检察在线 发布时间:2023-01-18 16:35

2022年,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紧密结合起来,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持续做深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丰富完善构建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格局,监督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进一步显现。岁末年首,让我们沿着行政检察这一年的足迹,数数这一年的工作实绩。

严格落实中央《意见》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杨陵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一手托两家”、“穿透式监督”新理念,形成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牵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新的增长点的新格局。2022年向区法院提出行政审判监督检察建议5件,提出行政执行监督(含非诉执行)检察建议15件;向行政机关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实现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的“双赢”,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当事人的“多赢”,能动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服务经济发展的“共赢”。

依法开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

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走深走实

按照《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以及省、市院安排部署,杨陵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制定《杨陵区人民检察院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立足杨陵实际,围绕重点民生领域开展“小专项”活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及时发现行政管理漏洞和违法隐患,向行政机关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堵漏洞”“消隐患”。同时就杨陵区窨井盖安全隐患治理、水域安全综合治理、环境综合治理等7件案件召开公开听证,在明确行政机关职责分工的同时,形成工作合力,共助杨陵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高。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创新治水护林新模式。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与杨陵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杨陵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签《关于建立杨陵区“河湖长+检察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杨陵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聚焦杨陵区水资源管理保护、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领域,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推动杨陵区水行政执法、林业执法与检察机关深度协作、良性互动,共同推进杨陵区生态文明建设。

用心提炼行政检察经验做法

传递法治社会正能量

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2022年共发布行政类宣传信息24篇,其中《杨陵区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税务总局杨凌示范区税务局签订检税合作框架协议》被西北法治传媒网转载,《杨陵检察治理窨井盖安全隐患》被西部法制报刊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助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被陕西法制网、正义网等转载。典型案例《杨陵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窨井盖安全隐患治理案》在《咸阳检察》发表。为讲好新时代行政检察故事,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向杨陵区委区政府报送《多措并举 着力提升检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质效》调研报告。

2022年行政检察工作已经圆满收尾。新的起点上,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关于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决策部署,紧盯短板弱项,坚持人民至上,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着力推动行政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杨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行政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