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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 引领法治建设新风尚
——杨陵区司法局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来源:杨陵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11-10 09:41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发展新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的创新方式,近日,杨陵区积极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通过“身边人影响身边人,身边人带动身边人”,引导全区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树立遵法“排头兵” 培育文明“新乡风”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

为提升示范户的法治素养,近日,杨陵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法治讲座,邀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就民法典、涉农法律法规等,对今年培育的学法用法示范户、今年创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负责人进行培训,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是要通过示范户带动更广大的农民群众学习法律,提升他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乡村振兴集聚力量、提供保障。”区司法局党组书记赵崇武说道。

据了解,为了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活动落到实处,杨陵区全面依法治区办、司法局还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对象为各村(社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政治素养好、道德品质高,在村(社区)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住户。示范户培育工作自今年起组织实施,坚持面向农民、深入农村,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行政村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覆盖。

跟着法治热点走、盯着法律需求转,杨陵区司法局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区”创建活动,努力让法治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积极助力实现“家家懂法学法,户户守法遵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群众高品质生活护航赋能。

遴选守法“领头雁” 打造法治“服务圈”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如何把示范户培育工作与农业农村法治新实践结合起来、与构建农业农村普法新格局结合起来,真正落地见效,杨陵区司法局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为了遴选出真正尊法学法、普法宣传、遵纪守法的示范户,培养更多“农村法律明白人”,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新发展,杨陵区司法局坚持立足实际,制定出三项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一是建立“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微信群”。通过建立微信培育群,将全区152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全部拉进微信群,每周在群内推送普法宣传教育信息及主要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提高示范户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发放普法宣传册及资料。为全区152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放宪法宣誓本、民法典、百姓法治宝典、法律援助手册等普法宣传资料,引导培育对象户利用闲余时间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升法治素养,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组织开展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以镇办为单位,适时组织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

作为今年“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之一,杨陵区司法局把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做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的目标,以点带面,激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了广大群众对法治乡村(社区)建设的满意度,打通了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也打造出“多管齐下”的“法治服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