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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工程材料款未果 两女子断工地电源被警告

来源: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5-04-01 10:48

今年以来,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李台派出所积极开展建设环境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破坏建设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辖区企业良好的建设环境秩序。

3月16日,西安市高陵县人赵某、张某(女)因多次到杨凌中威汽配城工地讨要材料款未果,遂将工地配电室大门撬开,拉闸断电,致使工地停电,无法正常施工长达两个小时,工地工作人员现场劝解无果。接到企业报警后,李台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到现场,依法传唤赵某、张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恢复工地供电。

经过调查取证,李台派出所迅速查清了赵某、张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鉴于赵某、张某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并保证不再通过违法手段讨要材料款,李台派出所对二人处以警告处罚。 (杨凌时讯 陆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