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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民检察院推行自动轮案

来源: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5-06-01 21:07

5月份至今,杨陵区人民检察院侦监、公诉部门办理的案件均已实行自动轮案制度。案管部门受理案件后,依据已设定的承办人轮案规则,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直接将案件分配到承办人,改变原来手动分案的方式。通过自动轮案,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