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示范区提升营商环境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会议后,示范区公安局召开党委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和李婧书记、李九红常务副主任的讲话精神,研究提出了四条贯彻落实全区提升营商环境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会议精神具体措施。
一是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要主动适应示范区新一届党工委班子对示范区发展的定位和大数据、信息化时代的要求,特别是要把思想统一到李婧书记的讲话要求和示范区提升营商环境“3631”方略上来,切实增强营商、优商的服务意识,当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金牌店小二”。
二是梳理出我局“最多跑一次”行政事项清单。对标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和示范区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梳理出我局“最多跑一次”行政事项清单。在对省公安厅出台的24条措施全面抓好贯彻落实的基础上,出台我局出入境五条便民措施,开通身份证自主办理等服务功能。
三是深入走访企业,做好服务。在4月25日召开辖区15家重点建设项目企业负责人投资环境整治专项调研座谈会的基础上,继续深入企业开展走访活动,进一步了解企业需求,并向企业反馈有关问题落实情况。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事不过夜,与质检等部门配合,对企业反映的三轴车无法检测挂牌问题,已和有关部门落实解决;对发生在企业的案件,快侦快办;结合扫黑除恶,对恶意阻拦施工、封门堵路等影响企业生产建设的违法事件,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发挥好新成立的西农大警务室作用,切实为区校融合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四是继续深化与西安市公安局警务学习交流。在2014年开展向西安市公安局学理念、学方法、学机制的基础上,今年,把我局民警的培训纳入西安市公安局培训范围,重点学习西安市公安局在“放管服”,提升营商环境方面的先进经验,技战术做法和推出的“最多跑一次”行政事项清单,户籍新政等。与西安市公安局民警比工作量,比作风,比业务水平,比服务能力,向西安市公安局看齐,通过学习开阔视野,提升全警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投稿:薛元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