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电视台记者 华敏)今年以来,杨凌示范区政法委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3631”方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制定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法律服务六项措施》,进一步提升示范区法律服务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经济发展环境。
推动成立杨凌示范区仲裁委员会:结合示范区实际,组建成立杨凌示范区仲裁委员会,解决大量、大标的的民商纠纷案件,建立完善在杨凌地区就可以解决的民商纠纷争议解决机制。
鼓励引进高水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加强本地律师培训,提高律师服务水平:通过“走出去”的方式,选派本地年轻优秀律师或取得司法资格的法律工作者,到上海、广州等自贸区学习培训,进而带动杨凌本地律师服务水平的提高,进一步促进律师队伍建设。
设立杨陵区人民法院“金融合议庭”和“自贸区法庭”:为各类市场经济主体提供司法保障,促进杨凌服务金融和自贸区法律水平提高。
加强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加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增加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力量,缓解杨陵区法院“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提高办案质量,加强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
设立企业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帮助中小企业依法维权,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联系律所为中小企业提供诉讼、仲裁及法律顾问服务等。
开设杨凌示范区法治大讲堂,开展常态化法治培训:通过专家讲座、案例分析等各种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法治学习培训活动。

在杨凌某乳制品公司上班的董某,由于在工作操作中不慎将手弄伤,公司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将董某送到医院治疗。董某在医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公司全部承担,但是在后期治疗中,董某要求做工伤认定时,公司却不配合。“遇到这种事情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在家人的支持下我来到杨陵区法院,通过劳动仲裁我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过法官的调解,不到一个星期我就拿到工伤认定书,也顺利拿到了补偿款。杨陵区法院事不过夜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让我倍感贴心。”诉讼人董某告诉视线记者

陕西松意律师事务所薛亚栋律师是杨凌某建筑公司与陕西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诉讼代理人。“我们公司分包了陕西某建筑公司的杨凌某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后陕西某建筑公司迟迟不支付我方的工程尾款。去年,通过杨陵区法院的判决之后,陕西某建筑公司一直未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鉴于这种情况,今年7月初,我们向杨陵区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中,经过法官多次与陕西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沟通,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他们主动履行了剩余的全部案款。拿到所有的工程款我的当事人表示非常满意,对杨陵区人民法院这种办事效率也非常肯定和赞许。”薛亚栋律师说。


据视线记者了解,6月初,示范区政法委召开了示范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座谈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政法单位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政法单位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联合整治“老赖”。上半年以来,杨陵区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88起,执结112起,结案率38.88%,高于全省5.34个百分点;结案标的2100万元,标的到位率21.81%,高于全省10.15个百分点。

下一步,杨凌示范区政法委将继续努力,把建设全省一流的法治化、便利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奋斗目标。围绕“3631”方略,充分发扬“金牌店小二”和“五星级服务员”的精神,提升示范区法律服务水平,搭建企业法律服务平台,健全律师、公证服务创新创业长效机制,当好服务企业的“五星级法律服务员”,为示范区追赶超越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