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政法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9年度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评选
推荐工作的通知
杨陵区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政法各单位评选推荐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全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政法系统中成效突出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主要是基层政法单位的科、所、队、庭和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政法干警。
二、评选标准
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评选应符合政治坚定、班子坚强、成效显著、队伍过硬、满意度高的基本标准。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评选应符合政治坚定、爱岗敬业、业绩突出、廉洁自律的基本标准。严格参照《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陕政法函〔2019〕115号)文件标准评选(见附件2。全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评选标准原则上参照全省评选标准,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商定。
三、表彰和推荐工作
各单位按照《2019年度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推荐名额分配表》进行推荐(附件1)。党工委政法委将组织召开政法委员会会议,对推荐对象进行联评,对符合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标准的对象将向省委政法委推荐,其余单位和人员将由示范区政法委研究确定全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
四、相关要求
(一)做好公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推荐对象需由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二)严格标准。评选工作要和平安创建、满意度测评、督查暗访结合起来。凡是2019年“两率一度”测评结果靠后的,平时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的,公示考察期间以及平时工作中有信访问题反映的政法单位和干警,不能参加评选。
(三)讲求实效。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请政法各单位于2019年12月6日前将推荐对象审批表、推荐材料(1500字以内)、廉政鉴定、满意度测评情况、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或本年度立功受奖)、公示情况说明等材料一并报送示范区政法委(审批表和推荐材料附电子版),预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吕娜,电话:029-87035975(传真),邮箱:648432169@qq.com。
附件:
1. 《2019年度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陕政法函〔2019〕131号)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11 月 26日
附件1
2019年度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部门 | 政法单位推荐名额 | 政法干警推荐名额 |
1 | 示范区公安局 | 2 | 4 |
2 | 杨陵区委政法委 | 1 | 1 |
3 | 杨陵区检察院 | 1 | 2 |
4 | 杨陵区法院 | 1 | 2 |
5 | 杨陵区司法局 | 1 | 1 |
合计 | 6 | 10 | |
附件2
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pdf


